2015年9月22日星期二

我不想他們成為下一個我討厭的人

我不想他們成為下一個我討厭的人

「我一定不會成為老師,因為我不想把孩子教成下一個我。」

有一晚和朋友聊天,不知聊到什麼,朋友覆述他一位讀中文系的同學的話給我聽。

當時,我很快就回應:「不是正正因為你不想孩子成為下一個你,所以才要成為老師。即使改變不到制度,也要在制度中作出最大反抗,為的就是讓孩子不要成為下一個自己。」


大家就靜了下來。

我又補充:「不過,我明白的。當你滿懷理想、一腔熱血,想着要改變制度,拯救即將墜入陷阱而不自知的小羔羊,但現實無人領情,甚至仍因而被責罵,還要發現帶着小羊往「原來道路」的牧羊人可以升職加薪。面對各方面的壓力,最後你可能會變成自己幾年前立誓不願成為的人。」

朋友接着這段話,說:「對啊,學校要求學生有實績,家長要求孩子有成績……」

我們在這個話題聊了一會,又轉到另一些話題。

這件事我也轉過頭就忘,直到近來讀陳浩基的《13.67》,記憶才重新浮現。

《13.67》,我看了才了兩個章節,覺得實在太好看。它背景設定在香港,一個警察查案推理的故事。每一個章節的局,你都會拍案叫絕。除此以外,它還講述香港警隊的轉變,由毋枉毋徇的公義精神轉到強權壓倒公義、執法徧頗,由神聖、正義的責任變為安安份份等升職退休的工作。警察變成了前特首曾蔭權那樣――我會做好呢份工。

我有個壞習慣,我會在未看完或剛買書回來的時候先翻後記。在《13.67》的後記這樣寫:「我愈來愈懷疑,撰寫以警官作為偵探的推理故事,會像宣傳多於小說。」「我不知道,堅強、無私、正義、勇敢、忠誠地為市民服務的警察形象,能否再次建立,讓香港的小孩子能再次以警隊為榮。」

看到這個後記,我就想起文首那段和朋友的對話,因為兩者的想法很想似。

同時,我想起另一個相反的想法――同為作家的夜透紫在雨傘運動期間發的個人聲明()

以下是聲明的節錄:「但這(《小暮推理事件簿》)將會變成我最後一套,描寫香港警察為正面形象的小說。此後我再有任何小說提及香港警隊,都不會再是我曾經覺得可信任的優秀機關。

『香港警隊』會淪為『助紂為虐』和『欺負小孩』的代名詞。

此聲明一直生效,直到他們不助紂為虐和欺負小孩為止。」

夜透紫的想法應該包含了陳浩基提到的宣傳。宣傳有兩種效果:一,為警隊添正面形象;二,令一些孩子想入警隊。前者,就現在的情況來說,有點為警隊「洗底」的意思。後者就像是把孩子推向惡瘤的意思。前者有點癲倒黑白。後者若果孩子變為你討厭的那種警察,我相信你一定會覺得自己任責很大。

到底我們面對類似當教師或警察的情況,我們應該怎樣面對呢?是正面的,抱着「我要改變制度」的心態去做?還是害怕會同化而不去做呢?

我覺得兩者可以。可以講明他們原本應該是怎樣,用對比的方式指出他們的錯。也可以成為他們的一份子,用你認為正確的去感染他們。當然也可以直接告訴其他人他們有什麼做錯。

最重要的是要知道什麼是正確。堅持自己認為正確,不要因為環境而改變自己。

警察要記住自己的職責是維持公義。老師要記住自己是輔助孩子成長。

不想其他人成為自己討厭的人,首先自己不要成為討厭的人。

最後,引顧城的《一代人》作結。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卻用它來尋找光明。

該作者強調是警隊組織的系統之惡,個體差異仍需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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