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星期二

我的遺書

我的遺書

前言

放心,我沒事,什麼事都沒發生。

我是看到一個我很喜歡的youtuber Neko的影片,再看了三條我的遺書計劃的影片。我忽然想如果這一刻要寫遺書,要寫什麼。可以說,我只是跟風。


正文


說遺書好像不免一定要提資產的分配。我有個銀行户口,但裏面大部分的錢其實都是父母的――父母給的,零用存起來的,新年和別的家庭「交換」的利是錢等等。戶口裏的錢給父母就好。作為一個畢了業兩個月還不找工作的廢青,真真正正來自我自己的錢,只有這幾年極少量的兼職或是暑期工,那裏大概有一萬四千多,我有記下來。我掙回的這筆錢如果有需要請人處理這份遺書的事就給他當薪水吧。如果不需要就連同戶口裏的錢給父母。

遺體葬禮方面,簡簡單單不用花太多錢就好,活着已經要用太多錢,死得就別再用更多。形式上,我沒有宗教信仰,我覺得葬禮是為生者而辦的,所以生者希望葬禮是怎麼樣就怎麼樣。我隨便,無所謂。

(話說我想過讓我的骨灰成為某棵會被造成書紙的樹作為養份,不過因為會很麻煩,所以就算了。會想這樣,是因為想起中學化學老師說自己每年印半個人那麼高的紙,他說自己應該要輪迴幾世做樹才補回來。)

好,來處理些切身(?)點的問題。創作,這佔我人生很重要的部份。分小說和散文兩方面。先說散文,其實絕大部份的文章都在網誌。首先,我希望在網誌上,說我死了。我有大概不多過十個因為我文章而來陌生人來到讚我面書專頁這一步,我很希望答謝他們。另外,我知道如果論出版,我的散文應該比小說大機會,我一直很希望可以出版到一本書,如果我死了,就拿着我的文章到出版社看看他們會不會替我出版。如果出不到就算了,快快活活做過比偉大藝術家更偉大的人就好了。(「比偉大藝術家更偉大」出自黃子華的《娛樂圈血肉史1》,偉大藝術家是死後才受人重視,比偉大藝術家更偉大的是死後都不會受人重視。)

其實我比較喜歡小說。啊,對了對了,如果散文成功出版,在作者簡介一定要寫希望成為小說家。說回小說,我的小說應該出版不了,因為近乎所有小說長度都不足以出版,當然還有不足夠好看。如果我死了,我希望將我散落各簿各紙的小說段落和想過的意念都收集好,印成一疊,印兩份。一份留在書架上,純粹留為紀念也好,有人想看也好。另一份就燒給我吧,雖然我不太相信這回事。可是那怕多一點機會也好,讓死掉的我看到自己的作品。我很好奇那時間我會不會很後悔怎麼不花點時間,寫多點、寫好點。

說起來,我到紙本有點鍾愛。有朋友跟我說留在網上應該會比較長久。道理我明白,可是可能實體比較實在、有存在感吧。還有真實的書跟人一樣會慢慢消逝,不是很浪漫,很白痴吧。

聽過不止一個人說過,人有兩次死亡,一次是肉體的死亡,另一次是精神,另人記憶中消失的死亡。所以說,有些創作人就只死一次,因為他們的創作還在流傳,還被閱讀。我的話大概一次就死透了吧。

書,算是我的一個重要的遺留吧。如果可以話,我希望我的書留下,留在書櫃上,然後把書的資訊記下,放上網,供人借閱。雖然我知道大概不會有很多人借,可是我還是想這樣做,我一直希望把我喜歡的作品推廣出去讓多點人看到。我比較遺憾的是沒有沒有整理好有哪些書我覺得真的很好看,哪些是不是很好看的。

漫畫的話,我在幾年前做個一短短的推薦列表。不對,書我也做過一個只有幾本書的列表在網誌。

遊戲方面,也不少是實體,不難處理。聽說Steam只是賣遊戲的遊玩權給玩家,不像實體一樣可以轉讓。我有些朋友知道我的帳號和密碼,繼續用就好。

要說的應該說完了,其實這篇亂到一個地步,我因為懶、怕麻煩、有其他事趕着做、不懂怎樣執,各種原因不再修飾。如果你還是看到這裏,真的很感謝你。那麼,我們下一篇文章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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