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9日星期六

一件有關智能裝置的小事

話說是這樣的,前天,小息的時候,我在看小說。 
雖然看的是輕小說,但也有不認識的詞語。(我也不特意把那詞語說來了。)
不認識就當然要查字典了。
作為一個正常的學生當然就不會有一本字典。

莫非要待到回家才查?若果學生記性這麼好就不會有這多忘了帶課本什麼的了。
不過幸好世上有智能手機。智能手機有很多應用程式。當中不乏一些詞典的程式。
我拿出我的多媒體播放器,點開詞典,打下不懂的詞語。
看到解釋,我就打算繼續讀下去。
才剛抬頭,便發現老師在旁邊。
他拿着紀錄板,不懷好意的笑着。
“我走到咁近你才發現,抵你沒收啦!”
當時我什麼也沒說,只是關掉多媒體播放器的屏幕,默默的將之遞上。
“你放學來找我。”說罷,他便離去。
老師走了以後,旁邊的同學說老師進來時他有出言提醒,不過我好像沒聽見。
我真的沒聽見。可見當時我何其集中。(喂!)
等一下!我應該沒罪或者罪不至死。就正如我用電子詞典一樣,我是有樣拿出來用而不被沒收。那麼同樣,我現在在查字典不應有罪。
有同學說有些老師是只要你拿出(沒有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就沒收,理由是校規的非法便用手提電話。
我也不吐槽我的是多體播放器。
我想說的是校規本身,原意應該是不想因手機響而影響上課。
但現時手機已有靜音功能,所以就應該沒什麼大影響。有些人就在課堂上打機和打訊息,不專心上課。所以我同意的,在課堂上不許使用手機。
那即在課餘時間(即小息和午膳時間)就可以打機和打訊息了。也可以這樣說。我保持中立態度。
智能手機的出現,令人可以在一個小小的掌上裝置上玩遊戲、上網。這令有一群人也因此成了低頭族(我也是其中的一份子)。接着有不少人說智能產品的出現弊多於利,甚至有人將智能手機的其他程式全都刪掉讓手機回復“只能打出、打入”的一個裝置。
但是有一些遊戲是帶有訓練的,如“4 pictures 1 word”。你可能說這不過是小數是學習比遊戲成份高的遊戲。好,你對,但你要承認的確是有遊戲是為了學習而設計的。
另外,繼續說程式。有些程式是詞典,甚至文學作品、詩詞等。這難道無助學習嗎?
現在我在乘車時仍是當低頭族,但低頭不再是因為遊戲(也有因為遊戲,不過少了很多),我下載了四書五經、古代詩詞精選、諸子百家等。我會利用乘車等的時間去閱讀。(我戲稱自己全都讀完之後可試一下回去考科舉。)
還有上網的功能,你可以專注於社交網站,就排除了我找文章、找資料的可能性了嗎?
你可以因為遊戲、訊息不許我們用手機,就不可以放寬我們用手機找資料、讀課外之物?
不要為智能手機定一個原罪。
說回我被沒收手機的事。
最後申訴無效,缺點照記。
我有一個申請。我可不想和那些在校玩手機的人混而一談。我申請將我的缺點改為“非法便用手提電話,查字典”。
不過無論如何,我都會向看到成績表上有缺點的人說,我的缺點是急於求知。

(原文貼於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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