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1014胡亂貼


這是北京798藝術區內的藝術品,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人已經能夠在北京的藝術品中,尋找到共鳴。
https://www.facebook.com/100most/photos/a.292832474177740.66479.273813022746352/573145169479801/?type=1


Hong Kong police tear down barricades as they move to smash protests

http://www.independent.co.uk/news/world/asia/hong-kong-police-tear-down-barricades-as-they-move-to-smash-protests-9794924.html


妹斗p@妹斗屋 妹斗屋: 雨傘運動紀錄 (更新:20141014)
其實開始做剪報時我完全沒想過半個月後還在做雨傘運動的剪報。那天我天真地覺得去到十月一日就收檔......

http://maidya.blogspot.hk/2014/10/20141008.html

香港加油!!日本→香港人雨傘革命応援歌!!初音ミ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PfYfFwN3rM&list=PLWahjRCqyk73dHlTkl012-HTg8TGmf8CC




【在這是非顛倒的世界】

雨傘是武器、保鮮紙很危險、愛吃水果就可隨意亮刀。

這不再是「Knowledge is Power」的年代,這是「Power is Knowledge」的年代。知識可以帶來權力,但著名思想家傅柯(Michel Foucault)則提出,擁有權力的人亦可以「製造知識」。利用權力,可以將不聽話的人妖魔化,將鹿稱之為馬

今日是傅柯的88歲生忌,傅柯雖死,但他的理論依然活現。環目四周,就在香港,就在我們的家,已有不少「知識」被極權「重新製造」──

新詞義:清路障,不等於清場;
新執法:最低武力,是拳打腳踢;
新法治:法庭禁制令可被無視,當場撕毀;
新暴力:黑社會打人,只是市民「表達意見」;
新生態:第三跑道污染海洋,海豚會自己避開;
新誠信:高官囤地、僭建,無需代價。

今日,極權已經準備好,重新撰寫關於香港的「Knowledge」。

https://www.facebook.com/hk.nextmedia/photos/a.170516952447.149676.105259197447/10152880764762448/?type=1


法新社攝影記者Alex Ogle 的龍和道現場圖輯。
連還圖可見警員向被扯去眼罩、高舉雙手的示威者發射胡椒噴霧之外,更走到示威者耳邊吆喝。
https://www.facebook.com/passiontimes/posts/776935242369645



朋友,大概你不會看到我這個status,因為我已經把你unfriend了。
你不是第一個,也恐怕不會是最後一個。無所謂,這樣我沒有失去甚麼,只是往後的日子裡我那些瑣屑的post可能會少了你便宜的like,正如你也不會失去甚麼。反正就不是甚麼朋友。朋友我也從來不多,也用不著多。
這運動開始以後的每一天,在網絡上看到甚麼教人動氣的,我都跟自己說要忍著,不要unfriend、unfollow,因為築橋比築牆要難。我不敢奢望我能改變你的社會觀、價值觀,但如果我能看透我的一言一動,能有哪怕是一絲一毫的機會去改變你對這運動的看法,我還是會把那道我可能一輩子都用不了的橋留著。可是容忍是有限度的,失望也該有個極點。最近你說的話,你分享的東西,有些重點逾越了我狹窄心胸的寬度,我實在容不下。
我說的不是政治取態,也不是策略,而是做人的一些基本原則。
你說你不清楚雙方的目標,但只想要亂局平息,不想要看到老百姓生活受影響、受苦。你大概沒聽過Hannah Arendt,也沒聽過「平庸之惡」。我可以接受你說你是既得利益者,你反對一切引起社會動盪的運動,我寧可你這樣說。可惜的是,你讓你自己變成了平庸之惡的一部分。
你說學生、抗爭者自私。每天在街頭日曬雨淋,身心俱疲,面對濫權的公權機關卻要忍氣吞聲,在黑勢力的陰霾下惶惶然還要撐下去的,有我的許多學生。他們好多都已經拿了學位,只要因循著我們走過的路徑,他們就是未來的建築師,未來的專業人士,他們都是好學生,他們都懂事。也就是因為他們懂事,所以他們才走出來。他們不是你們口中的廢青,他們有理想,有才華,他們卻出來公民抗命,冒著被隸捕、前途盡毀的風險,他們,犯不著。如果他們像前幾年倫敦暴動時候的年輕人去打、砸、搶,那請你盡情的罵他們自私。但當他們賭上自己的前途,而那利之所在為公,你沒資格說他們自私。你還假惺惺的說老百姓在受苦,看似慈悲,那你為甚麼要把抗爭者跟政府放在同一個高度呢?你為甚麼就不憐憫一下出來抗爭的人呢?為甚麼你不用同樣的措辭,痛罵寸步不讓的政府自私呢?
你說沒用的,甚麼都沒用的。你放棄了政府,你就乾脆連公義、是非判斷都放棄了。當年格但斯克造船廠的工人是知道抗爭肯定有效所以他們才成立團結工會的嗎?當年布拉格的市民是知道抗爭是出路他們才會在連儂牆上寫標語嗎?而當年萊比錫教會是心知抗爭有用,他們才發動週一崇拜嗎?
你說他們破壞法治,你大概也不懂公民抗命的意思。他們故意堵路,他們不守法,但是他們沒有說不伏法,不守法卻甘願伏法,公民抗命也。公民抗命不但不會毀了法治,它正正能體現法治。
就是這樣,你的無知讓我噁心,你的偽善讓我難受,所以我決定放棄你了。有人說,這運動讓好端端的友情、親情都受害。我不是無的放矢,也不是隨波逐流。我可以忍受頑固的老左,我可以忍受一般見識的師奶麻甩佬給主流傳媒誤導洗腦,卻看不過所謂的有識之士,在這浩浩熵熵的關鍵時刻,讓自己無知,讓自己不分青紅皂白。這樣吧,就當作是時候洗個澡吧。
過去兩星期我看到最黑暗的,也看到最美的。最黑暗的不用說,最美的是參與了Hansel在外地的婚禮,裏面滿有著愛;最美的也是街頭上的,多次浮躁不安的心把我帶到金鐘、旺角、銅鑼灣,讓我邊走邊淚流滿面的就是愛,香港人對這土地的愛。如果這兩星期,儘管有多不安,你看到的只有亂,只有恐懼,卻看不到愛,那恐怕我這個「朋友」配不上你了。「朋友」,我們就這樣分道揚鑣吧。
恕我有感而發。我沒資格去教訓誰,我真的沒資格,唯一有資格的是每一個還堅持在街頭的人。
https://www.facebook.com/bryan.chan.338658/posts/10152465004609503

警察:您地現在已被錄影……
長毛:放心,我地的影像會係以後的民主博物館度播放,真架,東德都係咁,秘密警察拍的都係博物館播。
全場掌聲……
https://www.facebook.com/chan.t.cheung/posts/10154752716675354

堅笑左出黎,真係好鬼香港人。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152372234566641&set=a.10150098976311641.271155.508406640&type=1


「以聖經角度來說犯法不等於犯罪,法例有時都會很不公平;就算一個人犯法,若他有需要我們也需要幫助他。」

「中立本身就是立場,看你偏向那一邊。對於現時政改方案,我們有很清楚的立場:我們期望一個真普選。」

-袁天佑牧師(循道衛理聯合教會香港堂主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1007/18892226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10152747987433560



https://www.facebook.com/kengopage/photos/a.467670183294712.104735.373889722672759/768586919869702/?type=1

警察暗角圍毆示威者
無線先刪片後改旁述
https://www.facebook.com/longhairhk/photos/a.79833563252.78031.10795878252/10152480939243253/?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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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曰地鐵上,我忍左個女人兩個站,聽佢係咁話佔中阻住哂,抵死,點解唔清場...
我的理智叫著冷靜冷靜...
最後佢講:「換轉係我,就打撚死佢地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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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時候,我理智線斷左,我企左起身問:「你講我?想打死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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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見我大件就笠水,我忍唔住再問多句:「係咪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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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理性,是因為我極討厭人講完唔洗負責任...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481152658832077&set=a.1468484336765576.1073741832.100008120709054&type=1



邊個話香港係文化沙漠啫,你睇下啲街頭藝術幾有創意先得㗎~~
https://www.facebook.com/100most/photos/a.403536496440670.1073741827.273813022746352/573360322791619/?type=1

郵差叔叔好嘢!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erSecrets/photos/a.123009307869795.1073741829.112998808870845/163722497131809/?type=1


《無線高層粗暴干預 四十五記者發公開信》

超過45名無線新聞部記者發公開信,就與公司管理層處理昨晚警方清場新聞一事上發生分歧,表示遺憾。「誠然,「拳打腳踢」這字眼並非不容置疑,是否最客觀用語,同儕間亦就不同意見討論過。但我們的共識是,「拳打腳踢」並非失實陳述,亦不能接受直至接近午間新聞,才對事件怎樣發生,加上一句描述。期間近五小時,有關畫面的旁述一直從缺。這不但使報道忽然變得不完整,同時也反映了管理層對原來之報道並不信任,對此我們感到極度不安,也實在無法苟同。」

公開信: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395590664064373&id=1395501620739944
https://www.facebook.com/hkfs1958/photos/a.433111302871.207569.269056797871/10152511684327872/?type=1

警方發言人說:「舉高雙手並不代表和平。」 然後,你們扯開眼罩對準眼睛噴胡椒噴霧就是道理。
https://www.facebook.com/HOCCHOCC/photos/a.242914560229.306536.100375550229/10154749472290230/?type=1
WATCH: Hong Kong police use pepper spray in Lung Wo Road clear-out operation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10152766304014820&fref=nf

叻啦,今次仲唔蜚聲國際?

《華爾街日報》國際版報道
http://goo.gl/l8YwVP
CNN國際版報道
http://edition.cnn.com/2014/10/15/world/asia/hong-kong-police-protest-video/index.html
https://www.facebook.com/longhairhk/photos/a.79833563252.78031.10795878252/10152481309428253/?type=1



《我有方法令阿Sir唔會再放犯》

我冷靜思考過,點解黑社會攻擊旺角時,警隊「唔執法」。

我先講清楚我嘅結論,再慢慢講我嘅睇法。

我講明先,我唔係幫警察講好說話。我立場係支持學生的。不過我嘅結論係,警察唔拉D打人嘅黑社會,可能係法律上合法、可能係法律上合理;只不過警察嘅做法唔合情(當然,亦好令人憤怒)。

前個星期五,我約莫夜晚八點到旺角,當晚四點左右離開。其間,我親眼見到約十宗黑社會生事/打人事件。我以下講嘅所有野,會依我親身經歷為準。

我親眼見嘅每一單「黑社會事件」,都係咁嘅劇本的:黑社會打市民,或生事(例如破壞路障),之後係十秒鐘之內,必定會有超過一百個市民(包括記者)趕到案發現場,並包圍黑社會。記者及正義市民一到,基本上黑社會亦會停止攻擊(因為黑社會勢孤力弱,加上有大量鏡頭影住佢地)。而大概係三分鐘之內,會有一隊警察跑到案發地點,將黑社會同受害嘅市民分開。之後外圍嗰百幾、甚至幾百名市民會齊聲嗌口號:「拉佢、拉佢!」、「落孖葉、落孖葉!」等等。最後,警察會無視市民嘅「口號」,再搵個人少嘅地方「放犯」。

問題係,點解警察唔拉個犯呢?我估計,其實答案好簡單,因為我地市民*無跟足情序報案*。

大家應該會同意一點,就係站係警隊嘅立場而言,佢地係幫政府的。而我甚至懷疑,當日警察出動之前,「上頭」可能落過如此指示:「陣間,除非D示威者跟足情序落案,否則,一律優先『保護』疑犯。」

如果「真相」係真係咁的話,咁我地就解釋到點解警察當日唔拉人。每當有人起鬨,警察盡責任趕到現場,並盡責任地幫「懷疑受襲嘅市民」解圍。警察甚至個心入面好想拉個犯,但係佢唔可以咁做。點解?(1)個警員自己唔係目擊證人,佢只係見到一班市民圍住幾個古惑仔;(2)無市民即時係現場報案去控告嗰幾個犯,市民只係大聲嗌「口號」。基於「上頭」有指示,要「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因此,阿sir愛莫能助。

我估,如果當時有人夠冷靜,對住D警察講一句:「阿 sir,我要報案,我係目擊證人,我要告邊個邊個,因為我見到佢打人。」咁,警察就一定要落孖葉啦。

我一直都唔敢講呢個理論,因為我怕我估錯。不過,直到今朝,我嘅假設得到證實!

今朝(10月15號)清晨五點左右,有三個反佔領嘅大漢係旺角搗亂,仲攻擊一名市民。我馬上撲去現場,並聽到身旁幾位少年話親眼見到頭先有某位朋友被人打。其間,好多圍觀嘅市民大嗌:「差佬,你唔係又放人啊!?」、「唔好又放犯啊!」云云。我馬上向嗰幾個少年獻計:「老友,放心,今次佢唔會放犯架啦。你而家同阿 sir 講,你係目擊證人,見到佢打人,你話你要報案。」

少年照做。有警員拎紙筆紀錄少年嘅初步「口供」。後來相中白衫警司係電話同同僚對話:「現場有個男人打人,有目擊者,而家應該會拘捕個男人架啦。」最後,個犯上左警車;受傷少年上救護車。

各位,下次識得點樣「警民合作」啦。唔係嗌「落孖葉」(阿 sir 做嘢唔洗你教),而係有禮貌地同阿 sir 講:「我要報案,我要告佢,我係目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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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我自己個人認為,正義嘅警察一定比壞警察多。不過,正義好、壞好,佢地都要聽命於「上頭」。如果我呢個「估計」係正確的話,請大家真係好好地「警民合作」,否則正義警察都真係只能愛莫能助。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5181561277897&set=a.1870512401817.115017.1211323469&type=1


昨夜一勇敢女子,傘都無一把
https://www.facebook.com/mylittleairport/photos/a.10152106731304049.1073741834.28211179048/10152795504974049/?type=1


今朝見到警察琴晚暴力清場已經好嬲,之後仲要見到cctvb咁樣刪改新聞仲嬲,點都要back up真相!!
大佬呀,好心你地唔好咁樣毒害香港觀眾la好無呀,
你咁樣瞞真相,同大陸河蟹新聞有咩分別!!好嬲!!!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10153270909938662

【豬出沒注意】民建聯議員鍾樹根用1955-75年越戰時使用的危險利器圖片,安插於雨傘運動相片中,抹黑佔領人士
https://www.facebook.com/iamkingjer/photos/a.229707817101090.55175.169934393078433/746896002048933/?type=1



依一幕香港人睇得好清楚
https://www.facebook.com/HelloWong/photos/a.556103724497701.1073741834.506169139491160/668454556595950/?type=1





無線前線記者都算犀利,終於搵到時間,喺高層瞓到豬咁,無時間嚴格審查佢哋啲料時,夠膽出呢條片!大家鬧無線高層之餘,要畀返個CREDIT個記者,畀佢知道,佢嘅努力係無白費既!加油!香港傳媒需要你!

愛港的嘴臉

2014-10-15 差佬打人片段集


【短片】警制服示威者



整理一下,我哩幾日追緊d咩新聞先:
1)10月13日早上,警察以「收回政府物資」為由清除紅棉道路障
2)10月13日下午,過百口罩男出動拆除金鐘道示威者路障
3)10月13日晚,示威者搭棚再築路障(甚至有水泥)
4)10月14日早上,警方出動清拆金鐘道一帶路障
5)10月14日中午,金鐘道東西行線通車,傍晚大塞車
6)10月14日晚,示威者突襲佔領龍和道,警察被夾中間,敗走撤退
7)10月15日清晨,警方暴力清場,鎮壓推展至添馬公園
8)10月15日清晨,無線電視直播7黑警毆打雙手已被反綁的示威者
9)10月15日早上,警方拘補45名示威者
10)10月15日早上,TVB新聞更改報導中「拳打腳踢」之字眼
11)10月15日午間,許鎮德指已調任7名警員,無交代去向,沒回應調查詳情
12)10月15日傍晚,TVB前線27名記者聯署對管理層做法表示遺憾
13)10月15日晚,學聯在金鐘集會聲討警察行私刑、集體報案中
14)10月15日晚,數百名社福界員工在警察總部示威
同場加映:由星期日晚起,蘋果日報每晚皆被人圍堵,圍堵者視禁制令如無物;也有人在旺角高處擲下屎蜢,689取消答問大會,立法會復會;之前仲有金鐘道佔領者話希望政府開公民廣場交換金鐘道,政府極速say no等新聞;銅鑼灣我無咩follow,旺角就又關公又耶穌,好有趣
今晚過後,未知又會點變?

2112 【明報職工協會發聲明,對「代總編輯」感不滿】
明報職工協會剛在面書發聲明,表示今日在《明報》管理層張貼通告公佈張健波於昨日退休,並即日起由首席執行編輯鍾天祥坐任「代總編輯」。聲明中同時指出過往明報的管理層包括呂家明擅改標題風波、管理層拒簽《明報》新聞約章等事情,總工會將繼續密切關注在《明報》裡不尋常的情況。
聲明以下:
「明報職工協會不滿總編「代住先」
《明報》管理層今日張貼通告,公布總編輯張健波昨日(14日)退休,即日起由首席執行總編輯鍾天祥,出任「代總編輯」,至另行通知為止。
本會向人力資源部了解,得悉在人事任命及操作上,「代總編輯」的職責即總編輯,只是有關任命設有時限,現階段時限尚未確定,其後鍾天祥有可能正式成為總編輯,亦有可能另覓人選。
本會早前已擬定《明報》新聞約章,並邀請管理層簽署,盼加強管理層與編輯部的互信,但結果遭拒絕,再加上「代總編輯」的安排,本會表示強烈不滿及遺憾。
然而,香港現正處於關鍵時刻,本會強調《明報》員工一直毋忘初衷,無論遇上任何挑戰,定必緊守崗位,發揮第四權力量,不為任何人或事所動搖。
在過去一段時間,本報曾發生呂家明擅改標題風波,但呂家明漠視同事的道歉要求,在公司內失民心。本會將一如既往,密切留意任何不尋常的情況,以致可繼續秉持獨立辦報的傳統,不偏不倚地報道,維護社會公義。
在此風雨飄搖的日子,本會盼與各位同業共勉,無論遇上任何阻力,身為新聞從業員,大家都無畏無懼、緊守崗位,捍衛新聞自由。
明報職工協會
2014年10月15日」
聲明內容:明報職工協會
文:Peter Lau
last update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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